江门市肇庆市安信职业培训学校文件
安信安培字〔2019〕68号
关于举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有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条款要求,我公司定于6月份在台山市举办一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人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合格证》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继续生效;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经两次考核不合格的,由发证部门吊销其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考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合格证》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并到期继续教育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报名和交费
(一)报名及交费时间:2019年5月26日开始接受报名和交费,开班前一天截止报名;
(二)报名联系人:陈烨辉。电话:5531629。
(三)培训费用:250元/人。
培训期间食宿由学员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培训地点与时间
培训时间:6月20-21日。培训地点:台山市桥湖路288号;
四、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事故案例分析;
3、职业健康管理。
五、其它事项
1、参加培训的学员报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2、参加培训的学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2)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3)一寸免冠白底彩照4张;(4)广东省安全生产业务学习申请表2份(加盖单位公章);(5)学时证明2份。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由学员和学员单位负责,如有虚假,责任自负,提交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请统一使用A4纸。
3、学员上课必须认真、自觉,班务老师每天进行考勤,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有单位证明的请假条,并经班务老师同意,缺课半天者取消考试资格。
4、如需转账的单位请在备注栏填上报名学员姓名以便查询。报到时把汇款单复印件一并交到报名处。
安信基本户资料:
户名:江门市肇庆市安信职业培训学校
帐号:2012 0027 1902 6888 555
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分行
5、温馨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公告的相关规定,学员报名时,如果需要我公司开具单位名义为发票抬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请提供相应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银行帐号(请注意:以上资料必须由本人签名确认开普票)如需汇款请将汇款单一同缴交至我公司,以备开票。如果无法提供上述资料,我公司则只能提供以学员个人姓名为发票抬头的发票。
另外,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如果学员需要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于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开票资料(请注意:以上资料必须由本人签名确认开专票)如需汇款请将汇款单一同缴交至我公司,以备开票。如果学员报名时未能提供上述资料,我公司将不安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便之处,敬请原谅!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东省安全生产业务学习申请表。
2、学时证明(人员资格类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
学时证明(人员资格类型:主要负责人)
2019年5月26日
主题词:生产经营单位 继续教育 通知
江门市肇庆市安信职业培训学校 2019年5月26日印发 |